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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、国家旅游局和自治区旅游局有关规定,现将2008年我市导游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
(一)报名时间:2008年9月16日—10月15日
(二)报考条件
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热爱旅游事业,具有高级中学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者以上学历,年满十八周岁,无违法、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,身体健康,具有适应导游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,持有内蒙古自治区身份证的公民。
(三)报名所需材料及费用
1、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:
(1)《全国导游人员考试报名表》一份(到报名处领取),报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,按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、盖章;
(2)身份证、学历证明原件(查验),留存复印件各一份;
(3)医院近期体检健康证明原件(含胸部X光透视、肝功能化验),健康证当年有效;
(4)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四张(背面标注姓名)。
2、费用
报考中文和外语导游资格每人须交纳考试费用320元。
已有中文导游资格证,加试外语每人费用185元。
(四)报名地点
包头市旅游培训中心(市政府院内西附楼一楼116室)。
二、考试
(一)考试科目
1、中文类考试科目
(1)导游基础知识(全国部分、内蒙部分)
(2)导游业务
(3)政策法规
2、外语类考试科目
(1)导游基础知识(全国部分、内蒙部分)
(2)导游业务
(3)政策法规
(4)英语
(二)考试时间、地点
考试时间:2008年12月6日、7日
12月6日 上午 9:00—11:00 政策法规与导游业务
下午14:00—16:00导游基础知识
12月7日 上午 9:00—11:00英语
考试地点:呼和浩特市(具体地点见准考证)
准考证领取时间:2008年11月25日—11月30日到报名处领取。
(三)考务管理
导游员资格考试的考务、命题、评卷等工作统一由自治区旅游局负责。
考试成绩当年一次有效,不再补考。
三、培训
包头市旅游培训中心为本年度导游员考试培训的指定单位。培训时间、地点、费用等有关事宜由包头市旅游培训中心另行通知。考试所用教材到市旅游培训中心购买。
联系电话: 5148931
包头市旅游局
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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